大明代宗皇帝实录卷第94·景泰七年冬十一月

大明代宗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显德崇孝

景皇帝实录卷第九十四·景泰七年冬十一月

○丁卯朔。钦天监进,《景泰八年大统历》。帝御奉天殿受之,给赐亲王及文武百官,颁行天下。lb131-102,jb990

○参赞延绥军务大理寺少卿曹琏言:旧制,凡朝廷颁降诏敕,各衙门通行迎接于大衙门开读;以次衙门誊黄、遵奉。今往往不遵此例,各别差人赍捧。一城之内,至开读五七次者,且如绥德一城有镇守等官、有卫、有州,而州所部衙门复无虑五六,既赍至镇守等官处矣;复颁之于卫,复颁之于州,州又遍颁于所部。非惟烦亵不敬,抑且赍来人使往来重叠,供给馈送不胜其扰。乞敕所司,申明旧制,重行禁约。从之。

○戊辰。命:番僧领占罗竹、绰巴藏卜,为灌顶国师。拾剌也失、桑结远丹、坚参列罗竹、聪密罗竹、扎失远丹绰,俱为国师;三竹扎失,为禅师;簇克林巴、扎失兀则尔、扎失巴,俱为右讲经;坚参领占、昆令远丹罗竹,俱为左觉义;锁南斑丹官绰领占、锦墩坚参、班丹藏卜、交干藏卜扎失、三竹绰吉领占、公哥宁卜,俱为都纲;端岳领占等五十二人,俱为剌麻;给图书、印、帽、袈裟,以写番经成也。

○己巳。迤北鞑靼阿儿叨哈答、孩宛者秃、伯颜哈麻只先后来归,俱命为头目;送南京锦衣卫安插,给房舍、俸廪、器物如例。

○召商于湖广、卭水、八弓、得珉等处军前,中纳盐粮。共盐二十五万引,两淮盐每引米二斗五升,两浙盐二斗,长芦盐一斗五升。

○庚午。敕内官阮谈、署都督佥事陈友:边关驿站,重在飞报军情。近者提督官奏尔等,止因讦奏私忿,一年差人至二十余次,往往将驿马走伤,倘有警报,宁不误事?论罪本当究治,姑从宽贷。自今若仍蹈前非,必罪不宥。

○户部奏:比者,各处多奏水患。如顺天、河间、保定三府,所属霸州等五州、文安等二十五县,积水至今未退;皆宜宽恤。兹欲移文所司,核实灾重无收者;今年粮草,照例蠲免。其不成灾有收之处,应起运口外粮,亦存一半改纳附近仓分,草束中半送原定场所。余皆每束折收米豆五升,留本处以备赈给。今年应徵秋青草,户口食盐米钞、枣株黑土课米暂与蠲免。民间逋欠去年粮草及借贷官粮俱停,候来年夏秋成熟补徵。庶几少苏民困。从之。

○癸酉。升:中都留守司署副留守事指挥同知穆盛,为正留守。从奉祀汪吉等,奏保也。

○命:云南布政司右参政赵雍、按察司佥事倪端、四川右参议张如宗,俱冠带闲住。以巡抚官考其昏耄,不堪任事故也。

○命:故广西带俸都指挥同知武毅孙昇,袭为桂林中卫指挥同知。

○乙亥。升:刑部云南司员外郎徐珢,为山东东昌府知府;陕西道试监察御史唐彬,实授本职。

○给:武骧右等四卫并牧马千户所官军马草,自今年十一月至明年正月终止,每马一匹月支草二十束。从御马监太监郝义奏请也。

○丙子。山东道试监察御史陈述奏:江西崇仁县儒士吴与弼,故国子监司业溥之子也。赋性端凝、居家孝弟,经史该博、理学贯通、守道安贫、动循矩度。年踰六十,不求闻达,躬耕陇亩,以教乡人。其施教之法,本之以《小学》《四书》、持之以躬行实践,益久益勤,人多感化。真儒者之高,蹈圣世之逸民;有司徵辟,俱不屑就。乞敕该部,优加礼聘;以侍经筵,必有资于圣学;或用之以教太学,必有益于后进。

疏闻。命:吏部移文巡抚右佥都御史韩雍,以礼聘起赴京。

○先是,户部奏准,永平、山海二处,召商中纳盐粮。以例太重,久无纳者;提督军务右副都御史李宾,以闻。下户部更议:减定两淮盐每引纳米六斗,两浙盐四斗五升,长芦盐三斗,山东盐二斗五升,河东盐一斗五升。从之。

○丁丑。太上皇帝万寿圣节。诏免文武百官朝贺。

○升:锦衣卫指挥使唐兴,为左军右都督;其子克环,为锦衣卫指挥使;俱带俸不任事。

○兵部奏:通州、直沽、天津等处,比因水涝民艰,盗贼窃发;虽尝遣官缉捕,未能尽绝。况朝觐、会试之期已逼,行者络绎于道。宜令镇守通州都指挥陈逵,自通州至直沽,分列五堡,拨军防送。庶几盗贼屏迹,行旅获安。从之。

○礼部右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萨琦言:臣由进士,蒙先帝简入翰林,积学二十余年。又蒙皇上不弃微陋,进秩春官亚卿。正当竭力补报,其奈病疾缠绵,况日薄桑榆,子孙俱故;祖宗坟墓,展省无人。原籍旧居,扃钥旷岁;言之疾首痛心,见者酸辛出涕。老死无益,叨职何为?伏望圣恩矜悯,赐臣回还,守祖宗之坟墓,尽人子之至情。庶几心志少安,疾疚可理,则未死之余年,皆再造之大恩也。

疏闻。帝矜其情,特允所请。

○戊寅。独石等处协赞军务右参政叶盛言:臣父老病在床,气息奄奄。臣以边务,不敢乞假归省。虽历任五年,不得赴京考满;以此,于例不得加封父母。即今边事少宁,伏乞圣恩,容臣赴京考满,使臣得以援例请乞恩命,以荣父母。实为万幸。

帝曰:冬间,正贼寇侵扰边境之时。不允赴京。所请诰命,命吏部特予之。

○礼部尚书胡濙言:本部右侍郎萨琦既去;左侍郎邹干,复管运薪炭;治事缺人。窃惟,薪炭事隶工部职掌;今以本部官理之,诚为非宜。诏:干还礼部。令工部左侍郎赵荣代之。工科都给事中王让等言:任官惟人,不必其官职之重。采薪炭,旧惟遣京官,未尝以侍郎、尚书为之。至陈恭,以郎中管理年久,升至尚书;后凡采柴炭官,遂以为例。今工部既尝添设主事,采薪炭苟守成规,足以治事,请勿令荣往。

帝曰:柴炭是内府重事,非重职不可。所言不允。○夜月犯毕宿。

○己卯。升:锦衣卫百户李安、孙震,俱为副千户,仍旧带俸。

按:本次封赠,因孙妃有孕,喜脉始现。而孙震原有百户一职;所以加封一级。同时,原因喜脉封赠的百户李安,一并封赠,以显公平。

○庚辰。初,宁献王为弋阳王奠壏,选张氏女为妃;未及纳而献王薨。宁王奠培为之改纳刘氏为妃,而张氏仍在府中。弋阳王以赂于教授游坚,为之赂宁王,又以张氏与之。弋阳王倩坚,贷护卫军王忠银百两,坚匿其半。久之,忠索银于王;王偿其太半,忠索坚所匿者。坚以为王得纳张氏,当就以己所匿银谢己,竟不还。忠索益急,王詈之忠。坚谗于宁王言:弋阳王绝爱张氏,欺侮正妃,有坏家法。宁王召弋阳王至府,潜使人勒杀张氏。弋阳王忿,欲奏坚。坚使宁王令校尉四人,守弋阳王门,不令得出。弋阳王微服潜出,徒行诣巡抚佥都御史韩雍,诉其情。且奏宁王不法十数事。宁王亦讦奏弋阳王。

帝命:佥都御史余俨,同内官方伯乐,往会雍及巡按御史、三司官核之;具得状。因奏:宁王惟坚言是听。厚敛护卫旗军月粮,强取其女;妇不悦者,輙勒杀之;擅遣忠等出商罔利;凌辱府县官,至殴之。此皆有违祖训。弋阳王,至诬宁王以反;亦伤亲亲之义。

于是敕宁王曰:得内官及巡抚、巡按三司等官奏,言尔不守祖训,听用奸邪;积财物如丘山,视人命如草芥;改聘王妃,逼害亲弟;违制虐民,则强管税课司;僣分妄为,则擅起翠华殿;其他不轨之事,虽未的未明,而揆其僣妄之心,难测难保。其奸臣游坚等罪恶,皆尔宠纵所致。论祖宗大法,所当究治;但念尔袭封未久,姑从宽贷,尔当洗心易虑,务改前非,以全令名。各守尊卑,以尽友恭。思继承于祖父,效藩屏于朝廷。如再有丝毫违犯,祖训具在,至公之道,朕不敢私矣。又以弋阳、石城、乐安诸王,不能以道匡扶,并敕责之。

○辛巳。冬至节,遣官祭长陵、献陵、景陵。

○帝诣奉先殿、上圣皇太后宫、皇太后宫,行礼毕。出御奉天殿,文武群臣及四夷朝使,行庆贺礼。上圣皇太后、皇太后,免命妇朝贺。

○癸未。授舍人李承宗,为锦衣卫带俸百户。

○监察御史郑冕等,劾奏英国公张懋、阳武侯薛琮、遂安伯陈韶、都督同知张斌、许贵、侍郎杨鼎、俞纲、刘清、赵荣、钦天监正谷滨、太医院判何永庆、太仆寺丞江泰渊,诣三陵陪侍而怠慢不及行礼。请治其不敬之罪,命懋等具状以闻,懋等皆输罪。乃宥之。

○甲申。命:武功左卫指挥佥事李永子聪,代职。以永年老故也。

○减提督中都留守司所属并直隶淮安等卫所屯种按察司佥事一员。就令河南按察司副使佥事内,每年轮流一员提督;年终比较子粒完纳。方许更替,从户部议请也。

○国子监生何谦妻张氏,一产三子。命赐给如例。

○南京守备平江侯陈豫言:江北、河阳六卫,统隶督府。凡拜表、庆贺一切礼仪,例应赴京行礼。但诸卫分守江外,所寄甚重。一遇时节,倾城官属尽数渡江;或值风涛,甚至旬日,不能还卫。城池管钥,委付无所,实非所宜。礼部言:六卫虽为京卫,实与外卫无别。关防不可不严,且远隔江涛,往复不便。今后请但令各卫长官一人及首领官一人,入京行礼,余悉留卫治事。从之。

○高平怀简王妃,王氏薨。讣闻。遣中官致祭,令有司治丧葬。

仍命:给米百斛、布绢五十疋。

○乙酉。协赞独石等处军务山西右参政叶盛,闻父丧欲还守制。

诏:以边境事繁,令奔丧即起复。

○丙戌。周府永宁王有灮奏:臣生母陈氏,今已八十四岁。乏粳米供俸。乞将臣岁禄粟米一千石内,量与改拨梗米。命:户部改拨梗米,二百石。

○戊子。修南京聚宝门城垣。○辛卯。修天地坛丹陛、石栏。

○壬辰。升:禅师智中,为国师都纲;远丹藏卜,为禅师;以松潘镇守官罗绮等,言其有化导番俗功也。

○甲午。命:以四川重庆府收贮官钞一百万贯,运赴松潘籴粮给军。从提督松潘兵备(刑部)左侍郎罗绮等,奏请也。

○免直隶徐州并所属萧、沛等四县今年灾伤 田粮,四万八千七百五十余石,谷草六万一千一百余包。

○朵颜卫都指挥朵罗干等奏:迤北虏酋孛来等,率众渡黑河,欲寇宁夏。敕各边关总兵镇守等官:戒严兵备。

○赵王祁镃与弟临漳王祁鋆[土乃金]不协,相诬奏。命巡按御史及三司官核之,具得诬状。降敕谕戒之曰:赵王狎近小人,临漳王贪求财利。大体既失,讎隙遂生。朕以亲亲为念,姑皆置之。继今以往,各宜安分循礼,亲贤远佞,以全令名,敦叙天伦,永保富贵。如有再违,祖训具在。朕不尔私。

○乙未。升:江西按察司副使韩阳,为广东布政司左布政使。

○辽东都司奏:朝鲜国王欲遣其世子,来朝明年正旦。礼部言:世子入朝,亦人臣敬上之所当然。但时方寒冱,跋履为艰,念彼国本所系,未可轻出。宜敕辽东都司:如世子已至关,即令人护送来京;如尚未至,即喻来使往报彼国,免其来朝。如此,则下不失尊敬之礼,上不失柔远之策。从之。

○盗窃天地坛斋宫什器。太常寺官自劾,典守不严。命:悉宥之,而令所司捕贼。时试御史阎鼐巡街,奏言:坛宇深邃、斋宫曲密;稍加关防,外人岂能遽入?臣前至坛内,其乐舞生卖酒市肉,宛成贾区,往来驴马喧杂,无复禁忌。是致狎邪窥探于平日,乃能从容为盗于一时。究厥所由,咎当谁执?其主典祠官,既置不闻;苟不严为禁约,是无复法制矣。礼部尚书胡濙等亦言:朝廷大事,莫大于祀天地。今祭祀什器,为盗所窃;其典守之官,罪不容诛。虽已加原宥,然恐其肆无忌惮,将来怠职废事,何所不至。于是,罢奉祀杨礼谦等官;而令礼部为条约,榜示之。

大明代宗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显德崇孝景皇帝实录卷第九十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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