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代宗皇帝实录卷第85·景泰七年春二月

大明代宗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显德崇孝

景皇帝实录卷第八十五·景泰七年春二月

○庚子朔。敕谕赤斤蒙古卫都督阿速曰:得甘肃镇守总兵官奏。尔将逃叛指挥可儿加等送出到边,令带驼马赴京进贡。询知可儿加等,曩随达贼也先人马,往迤北居住;近因也先被杀,仍复走回。其罪固难容恕。尔受朝廷重任,不能钤束部落、亲属;致其逃出外境,论法亦当究治。今皆置之不问,已将可儿加等优待遣回。尔当自今以后,用心抚管下人、固守境土、保障边方。其余逃叛人口,有在哈密潜住未曾回者;尔即差人招抚回还,俾之安生,毋怀二心。

○帝命操备官军,二月间每人增给口粮二斗,不为例。仍严督各头目,用心抚恤,不许科害。LB130-66JB948

○唐府仪宾张铉奏:河南郡主已故。其岁禄多给半岁,例应偿官。然臣用度不给,乞免偿官。从之。

○蠲应天并直隶宁国、太平、池州、安庆、徽州、保定、河间、广平诸府卫及广德州、山东济南、兖州、东昌、山西平阳、河南开封、怀庆、卫辉诸府卫,去年被灾田地秋粮。子粒二十四万五千六百九十石有奇、马草七十九万一千五百九十余束。

○辛丑。提督永平等处军务右副都御史李宾奏:密云地方 潮河川等处,乃要冲隘口。乞于附近卫所,量调军士、协同脩理。庶得工程易完,边境有备。从之。

○掌太常寺事礼部尚书蒋守约,乞致仕。不允。

○壬寅。上圣皇太后圣节,免命妇朝贺。

○封永寿王第五子公鉌、第六子公链,为镇国将军,赐诰命、冠服等物。

○左副都御史刘广衡奏:臣见顺天河间二府民饥已甚,虽蒙赈济,尚有不给。请于被灾之处,预支官军今秋七月俸粮,以足其食。从之。

○征进湖广 贵州 总兵官 南和伯方瑛奏:欲将致仕副使邢端、为事佥事沈庆等,戴罪分往永顺、保靖等处;起调土官土兵,领赴军前杀贼。事完之日,奏请定夺。从之。

○四川按察使黄溥等奏:松潘虽地邻边境,洪武永乐间止是本卫官军自守。近差都指挥使周贵、都指挥佥事李文等,往彼操备;又有参议管运粮储,官多扰民。乞将镇守刑部左侍郎 罗绮,徵还。诏:兵部计议以闻。少保兼尚书于谦言:松潘,诸种番夷骈居杂处;即今,董卜韩胡克罗俄监粲虽已病故;而番簇尚多及赞善王班丹监锉等,私造军器,交通虏寇,阴谋未测;正在用人提督防范,绮难以徵还。从之。○给宣府操备官军,马一千五百匹。

○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王鉴奏:都指挥佥事王信,犯诓骗财物、奸淫诸罪状。坐赎徒。宜勒令替职。从之。

○癸卯。朝鲜国王李弘暐奏:臣久婴重疾,难理国事。叔父瑈,今权署国事,措置得宜。伏望早正名号,以惬人心。奏下礼部议之。尚书胡濙等言:合允其请。帝从之。遣内臣,册封瑈为朝鲜国王,妻尹氏为朝鲜国王妃,赐诰命、冕服、冠服等物。降敕谕之曰:近得王弘暐奏。称其质本孱弱,国用艰虞。惟尔瑈贤良,宜逊乃位,俾询于国,谓皆属心。兹特从其所逊,遣内官尹凤、金兴赍敕,封尔瑈为朝鲜国王,代主国事。尔宜恪守臣节,益坚事大之诚,永固藩邦。毋忝嗣王之让。其令弘暐,仍以爵闲居。尔湏常加优待毋忽,仍诏谕其国人。

○赐晋王第三子名曰奇溶,河东王长子名曰奇淮。

○命国子监祭酒刘铉,经筵讲书。

○升:户部福建司员外郎冯諲,为四川布政司右参议。

○南京守备平江侯陈豫等奏:永乐年间例:一家被盗劫,四邻各十家助擒之;即获人,赏银五十两、文绮四表里、钞二千贯,各给以盗者赀产;如坐视,四邻各十家均偿所劫,且枷示之,必得盗乃释。今两京强贼横甚,请举其例。都察院谓:太宗靖难初立法当尔;今天下久治平,遵之恐太重。遂奏寝之。

○甲辰。云南楚雄卫千户所土官,舍人刘忠,来朝贡马。赐钞。

○真宁王秩荧妃张氏奏:王卒,府中艰难,无力治葬。乞量给财物,助买丧具,以全送终之礼。

帝命:给银百两、纻丝十疋、绢二十疋。既而又乞今岁禄米一千石,给赐养赡。命:以其半给之。

○户部奏:内帑贮钞不多。在京文武群臣该支景泰六年折俸钞,请暂给与白金,每两折钞七百贯。从之。

○乙巳。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张鹏奏:总兵官南和伯方瑛,率领官军往湖广征剿苗贼。遣臣体察,直抵南京,见得纪律严明,并无骚扰。帝命:兵部识之,待瑛回时奖谕。○夜月,犯毕宿右股北第二星。

○丙午。命内官监造各样玉带五百条,以备赏赍。

○给庆成王府 曲阳郡君并仪宾王易、藁城郡君并仪宾王泽,岁禄各四百石,米钞兼支。

○监察御史张鹏奏:臣经过淮安、扬州二府,见其岁凶民饥。东作将兴,无牛具、谷种;老稚相携,沿河乞食,并拾草子以食。今又追征官租,恐益流徙,致生他变。

帝曰:二府官租即停征。民缺牛具谷种,令巡抚并牧民官设法措置给之,务令得所。

○丁未。释奠先师孔子。遣兵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左春坊大学士商辂行礼。

○戊申。帝祭太社、太稷。遣顺天府官祭先农之神。

○赐镇国将军钟镒、钟钢、钟鏄、钟錂、钟鏆、钟钥、钟鉴、钟锵 仪从,人各二十名。从其父庆成王美埥奏请也。

○陕西布政司,旧无贡院。每试士,但于三皇庙中。至是,左布政使许资奏请创造,从之。

○山西平阳府隰州奏:去岁薄收,民运边饷,多有逋负。乞折收绵布,赴边给军。从之。

○己酉。赐镇国将军幼堮、幼堮 仪从,人各二十名。从其兄沁水王幼塐奏请也。

○未时,暴风从东北方起,拔木飞沙,至次日卯时息。

○庚戌。遣顺天府官,祭宋丞相文天祥。

○命停徵保定府所辖州县民户口,食盐钞。以其岁凶民饥,故也。

○南京工部右侍郎李浩奏:“南京内府收受民间粮米,除正耗米之外,余剩者理当退出还民。然仓官人等,故称禁城严禁,不容退出。请加禁约:今后余剩米,务令监收官给与纳户公文;令持赴各门,照出。”从之。

○征进湖广、贵州总兵官南和伯方瑛奏:湖广辰、沅、靖州、偏桥、镇远、铜鼓、清浪、平溪等处,俱缺粮饷。今起请人夫输运,欲于各卫守城内摘军一万,令都指挥佥事杨茂统领防护。从之。

○辛亥。悉召捕盗御史诸官校还京。以时正耕作,恐扰民也。

○湖广按察司佥事胡贯,坐索所部路费,论罢为民。贯陈冤,凡三十余疏。都察院谓:贯罪已有验,乃数自辨图复职,宜谪徙口外。从之。

○巡按山西监察御史费广,案按察司佥事王豪:酷暴,杖死无辜。命执鞫之。

○赐代府镇国将军仕㙝、仕㙤,诰命、冠服。

○命:右参将都督佥事颜彪,为左参将;守备大同东路。

○癸丑。先是,福建各司,官俸五品以上者,月给米十之二;六品以下者,月给米十之三。后因用兵粮储不足,官员不分大小,月止给米一石。至是,以事平粮多,命如旧例给之。

○先是,守备武冈等处都指挥李震、清浪等处都指挥安顺等,俱犯罪徵还。至是,总兵官南和伯方瑛奏:震等智谋骁勇。乞令复守各该地方为便。

帝曰:且令震等军前杀贼,以赎前罪。若再奸懒,仍旧执问。

○甲寅。户部左侍郎孟鉴奏:靖州清浪诸边用兵,粮储不足。请以长沙、永州、衡州、荆州四府未运南京米二十万六千石有奇,改运各边备用。仍行总兵官南和伯方瑛,拨军防护;及将江西折粮银三万两,运赴军前给用。从之。

○丙辰。赐褒城王子镇国将军徵鍑、徵鈱:诰命、冠服。

○吏部言:湖广按察司等衙门按察使等官冯诚等,以苗寇弗靖,奏免大小衙门朝觐。缘朝觐乃祖宗旧典,不可以小有警輙尽废之。乞令湖广布按二司并各府州县,原该堂上官并首领官二员来朝者,止令一员带吏一名来朝;其裁减州县原该一员来朝者,俱免,止差吏一名,将须知文册送部,以凭考究。

帝曰:朝觐是祖宗旧制,不可轻免。有苗寇地方如议;非苗寇出没府州县,仍循例来朝。

○四川罗江县奏:本县儒学,僻临汶江,地势卑下。县之南北,俱有空地高爽,可令移徙。从之。○夜月,犯亢宿南第一星。

○戊午。提督紫荆关右佥都御史彭谊奏:紫荆关,内拱京师、外控虏境;然城垣低薄,山坡平漫。乞将原拨协守各口官军,如在要害 若浮图峪、黄土岭者不动;其余约量,归并本关,操守修筑。从之。

○己未。移置紫荆关盘石驿,于盘石城内。以右佥都御史彭谊奏请也。

○(新增)该日,怀献太子见济生辰。皇后杭氏,於是日夜,自经死。次日报於朝。

○庚申。皇后杭氏崩。命:丧礼从俭约,遣书报宗室诸王。

○提督甘肃军务左副都御史宋杰等官奏:陕西高台堡,路当冲要、水草便利、地土肥饶。可立一所并仓,以便屯守。从之。

○辛酉。命:杭敏,为锦衣卫百户。敏,皇后弟也。

○壬戌。命:西宁侯宋诚,掌右军都督府事。

○巡抚贵州左副都御史蒋琳奏:统调官军于平越等处与,苗贼对敌。斩贼四百三级,生擒贼并家属一百人。帝命:兵部移文琳等,将有功官军明白造册,以俟平定之日,升赏。

○癸亥。清明节,遣官祭长陵、献陵、景陵。

○太子少保右都御史罗通,请遣太监同三法司官,审罪囚之有矜疑者。诏:不必遣官,但籍其罪名以闻。

○甲子。命:太监吉祥、保定侯梁珤、工部右侍郎赵荣,督工营建寿陵。

○南京法司论:奉御、内使阮崇等,守视太庙不谨,致失珠冠,罪当赎徒。

诏:降 奉御为内使,内使为小火者。

○乙丑。文武百官诣思善门外,行哭临礼。

○给宜川王府镇国将军公鉼、公錔、公镞、通渭王府镇国将军徵銶,岁禄各一千石,米钞兼支。

○宥昌平侯杨俊死;削其官闲住。以法司辩其强奸庶母,罪可疑也。

○丙寅。直隶潼关、天津并天津左右诸卫、保定、河间诸府、顺天府玉田县各奏:岁歉民饥,多有流徙。乞设法招抚,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

○丁卯。总督广西军务太监班祐奏:浔州府大藤峡,猺贼纠集;荔浦等处首贼韦公海等,劫掠县治、杀掳人财。命:总兵官安远侯柳溥等,量调所在官军土兵,设法剿捕。

○戊辰。脩造湘阴王府。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贾恪劾奏:备御宣府河南署都指挥佥事薛庆,以公事役部卒,致其惧罪自缢。诏:俟代者至,执问之。

○己巳。降:兵部右侍郎扬稽,为直隶太平府知府。稽巡抚广东,挟私 杖杀人;都察院论死,下广东按察司覆案,未报;遇恤刑之例。特命降之。

大明代宗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显德崇孝景皇帝实录卷第八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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